學程證明書申請日期:
限應屆畢業生於畢業時(約6 月中旬)或畢業後申請。
申請流程:
經課務組初步審查是否符合此學程修課規定 以校內公文轉學程召集人審查核准 轉送註冊組審核是否符合「學程應修科目至少有9 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、輔系或其他學程應修科目」之規定;畢業前送件者須等學期末成績到齊後,註冊組審核可以畢業且符合學程資格者,學程證書與畢業證書同時發給。
經課務組初步審查是否符合此學程修課規定
以校內公文轉學程召集人審查核准
轉送註冊組審核是否符合「學程應修科目至少有9 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、輔系或其他學程應修科目」之規定;畢業前送件者須等學期末成績到齊後,註冊組審核可以畢業且符合學程資格者,學程證書與畢業證書同時發給。
上述資料來源:清大課務組
所有學程證明書申請流程請以清大課務組網站公告為主
下載文件:
證書申請表